根据中设协秘字[2013]002号文件《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第一批第二批“诚信单位”复评、复审审核结果公示》,我公司顺利通过“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”复评。
本次复评工作是根据中设协字[2012]第65号文件《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<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进行第一批一第二批“诚信单位”企业复审、复评的实施意见>》通知要求,依据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》和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细则》进行的,经“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评估专家委员会”专家复评审核,第一批“诚信单位”中包括我公司在内的293家符合“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”条件,自2013年1月29日起进行公示,接受行业、社会监督,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1日。
我公司2008年3月获得了首批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“诚信单位”称号;2008年9月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企业信用“AAA”级企业称号;2011年7月通过复评再次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企业信用“AAA”级企业称号;2012年9月获河北省诚信单位称号;此次通过复评获得“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”称号标志着我公司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,规范市场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走在了行业前列。